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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朋友圈售卖淫秽视频 不知悔改缓刑期间又再犯
来源: 正义网      时间:2023-06-07 18:36:13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正义网贵港6月7日电(通讯员黄宝仪)为牟取非法利益,女子潘某在缓刑期间利用网络平台公开贩卖淫秽视频,“重操旧业”继续干起“老本行”。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被告人潘某提起公诉。

2022年12月的一天,一名陌生男子通过微信添加潘某为好友。两人在聊了一段时间后,男子得知潘某没有工作,便向其介绍一份“工作”——在朋友圈发送淫秽视频的二维码,他人扫描、识别后付款观看淫秽视频以此获取收入,潘某如同意可获得收入的65%,其余收入的35%归淫秽视频链接“法拉利”平台所有。这让潘某心动不起,但她也顾虑到这种做法属于违法犯罪。为了打消潘某的顾虑,该男子说在朋友圈发送这样带二维码的图片很安全,不会被查。潘某见有利可图,就让该名男子教其如何使用平台。潘某学会使用平台后,便通过生成淫秽视频网站链接二维码,并将二维码与在网上找的性感美女图片进行合成发布。每观看一次其制作的色情网站收取4元,包日观看其制作的色情网站收取25元。在此期间,潘某共传播淫秽视频共22部,300余人次被潘某的二维码图片吸引并扫码付费观看,共非法获利2000余元。

4个多月后,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潘某涉嫌互联网传播淫秽视频、淫秽图片、淫秽文字等淫秽信息活动并以此牟取利益。公安机关立即进行立案侦查,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

经查,潘某早在2022年3月就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此次犯罪属于在缓刑考验期内又重犯,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近日,平南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被告人潘某琪提起公诉,经法院审判,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撤销原判缓刑,与本次刑罚合并执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

[责任编辑: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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