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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重庆邮电大学考研复试安排
来源: 本地宝      时间:2023-03-21 13:01:25

重庆邮电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2023〕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及重庆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资料图)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复试,稳妥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包括复试工作方案的制定、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过程的统筹管理、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

(二)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各招生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具体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全覆盖培训;负责组织复试的培训演练并落实相关保障;负责考生复试的咨询服务指导工作。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安排

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方式,整体工作拟在4月30日前完成。为确保公平公正选拔生源,一志愿生源和调剂生源实行分批次复试录取工作:

第一阶段:一志愿考生复试(3月24日-26日)

注:1.各考试科目的考场安排于考前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yjs.cqupt.edu.cn)公布;2.若部分专业/领域复试时间发生变化,将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第二阶段:调剂志愿考生复试

教育部研招调剂系统开通后,有调剂需求的相关专业/领域所在学院按要求做好生源调剂工作,调剂考生数量达到要求后,在研究生院协调下对照第一批一志愿复试形式和要求,组织调剂生源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视调剂批次复试考生人数和调剂情况确定,并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另行通知。

(二)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规定,重庆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领域除外)。

(三)招生计划

重庆邮电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点击查看

学校在复试前确定,并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各专业/领域研究生招生计划。学校保留根据各专业/领域办学条件和复试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各专业/领域当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按工作程序重新分配到可调配专业/领域进行补录。

(四)复试分数线

2023重庆邮电大学考研复试分数线

(五)复试名单

学校将通过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分批次公布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和调剂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六)复试缴费及标准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310号)文件,每生每项50元,共计150元/生,复试费通过重庆邮电大学报名缴费系统收取,缴费流程详见《2023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操作流程》。考生须在2023年3月22日18:00前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者将视为放弃参加复试

(七)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各招生学院应充分运用“人证识别”“人脸识别”等技术进行“两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进行“四比对”,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审查相关电子或复印材料,并由各招生学院收齐存档备查。

(八)复试内容及分值

1.专业笔试

各专业笔试科目详见《重庆邮电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试时间为2小时(艺术类专业上机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专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学校划定。

“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领域的“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不计入专业笔试总分,采取“合格线”的模式,合格分数线由学校划定。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及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由各招生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每名考生的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时间合计不得少于20分钟。各招生学院根据各专业/领域的特点确定综合面试内容,可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设计论文情况;

(2) 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

(5)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生参加面试时,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专家推荐信等相关补充材料;

(6) 身心健康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交流能力,测试以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进行,成绩满分为20分,成绩达到12分为合格。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实施,与复试小组综合面试合并进行,但须与综合面试分别独立判定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考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学校研招办负责初审,各招生学院负责复审。

5.体检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2号)文件中第六十条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结合我校实际,考生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后进行。

四、调剂、破格及加分

(一)申请调剂的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第一志愿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启动时间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准。学校相关专业/领域调剂要求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对于符合专业/领域调剂要求的考生,学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二)破格按《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三)符合教育部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2023年3月22日18: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anzb@cqupt.edu.cn)审核,过期不再受理。经审核,加分后能达到报考研究方向进入学校复试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得复试资格,学校将予以公布;该专业/领域原已公布的复试名单不受此影响。

五、成绩确定与查询

(一)总成绩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换算,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成绩)*5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成绩)*5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即: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成绩。

复试成绩查询开通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登录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复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复试成绩存疑,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核。成绩复核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安排工作人员组织实施,复核过程中如发现漏判、成绩累计和登记错误等情形的,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认定后方可更正成绩,并重新计算总成绩。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

六、录取与公示

(一)录取

复试合格的考生严格按照同一批次、同一专业/领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初试成绩;

2.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

3.复试成绩;

4.复试综合面试成绩。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专业笔试未达到学校合格分数线;

2.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

3.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合格分数线;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合格分数线。

(二)公示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登录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cqupt.edu.cn/)查询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三)录检

研招办将学校拟录取名单及拟录取库上报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录检后方为正式录取库,最终录取结果(含录取院系、专业/领域、学习类型等)将以教育部审核批复为准。

(四)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考生需在录取前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入学后取消学籍:

1.新生入学体检不合格者;

2.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

(一)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3-62461708;学校研招办电话:023-62460038,研招办邮箱:yanzb@cqupt.edu.cn。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通过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yjs.cqupt.edu.cn/)发布。

(三)本办法由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备注(点击右方文字,即可获取):《2023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操作流程》、《重庆邮电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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